 | 客户经理入店宣传新标准 |
省公司完成对卷烟零售客户星级评定标准的修订后,7月份在南平市公司试点运行,8月份起全省全面实施新标准。 随着我省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全面提升,卷烟销售结构的不断提高,我省卷烟销售网络面临的内外环境发生了明显的变化,大部分地区都出现星级分布失调的状况,尤其是沿海地区。为提高我省客户星级评定办法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年初以来省公司在多次征求各地意见、多次修改测评指标、多次模拟测试的基础上完成了对目前运行的卷烟新类别评定办法的修改,以适应市场环境的新变化。 新评定方法考虑山区与沿海的差异,根据业务级别将五星、四星再细分为五星I类、五星II类、四星I类、四星II类,三星、二星、一星不再分类。评定内容包括:第一部分,贡献价值(34分),其中客户月购烟总量10分、月购一类烟占总量比重9分、月购二类烟占总量比重7分、月进货金额8分。第二部分,诚信价值(40分),以专卖管理部门实行的《福建省卷烟零售户诚信管理办法》的评分结果为依据挂钩。第三部分,客户价值(13分),其中客户所处营业环境4分、经营业态4分、卷烟陈列效果2分、品种多样性3分。第四部分,发展价值(13分),其中订货方式2分、电子结算2分、销售稳定性3分、明码实价3分、配合程度3分。 星级测评工作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订货工作结束后进行,系统以客户前三个月销售数据依次按50%、30%、20%的权重作为依据测评贡献价值得分,并结合当月的诚信管理积分、客户价值、发展价值得分进行综合评定。 星级测评工作于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订货工作结束后进行,系统以客户前三个月销售数据依次按50%、30%、20%的权重作为依据测评贡献价值得分,并结合当月的诚信管理积分、客户价值、发展价值得分进行综合评定。
为加强客户经理与零售客户的互动,新标准赋予客户经理更大的授权。新评定办法的实行将对部分零售客户星级产生一定的影响。为了保护客户知情权,提高客户满意度,省公司要求,各市公司应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针对客户星级调整可能带来的异议,认真做好对客户的解释宣传服务工作,保证客户星级评定新办法的顺利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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