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商业 > 正文

    国家局鉴定中心下发06年鉴定公告

    来源:国家局网站

        近日,国家烟草专卖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下发2006年烟草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公告,决定在2006年,对烟机设备修理工进行技师和高级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对从事卷烟商品营销的人员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对烟叶分级工进行技师职业资格鉴定。公告对鉴定职业名称、等级和范围,鉴定标准和方式等相关内容作了详细规定。
     


    编辑: 更新时间:2006-2-10 0:00:00

    【收藏本条新闻】 【打印本页】 【关闭】 【TOP】 【 订阅此栏目RSS

本站面向烟草业和成年烟民开放,含有烟草内容,如果您是18岁以下人士,敬请回避

主管: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  承办: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133号 总机:0591-87069999 邮编:35000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090018 闽ICP备06036078号-1 Copyright©2010-2016 福建烟草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