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组织的“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暨修改《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研讨会”在云南丽江市召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外交部、卫生部、国家烟草专卖局等部门的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主要讨论了如何加强对烟草广告的管理以及修改《烟草广告管理办法》等问题。会议提出,我国履行《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应该坚持循序渐进的原则,避免采取过激措施。要充分考虑和承认国家之间、地区之间在经济、文化等领域的差异,有所区别地采取相关措施。在烟草广告管理方面,要给予“烟草广告”以准确定义,明确界定“卷烟产品广告”和“企业形象宣传”等概念。
会议还讨论了新兴媒体,如楼宇视频、互联网等媒体上的烟草广告管理问题,并达成了多项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