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2007年9月2日特大假烟网络案件进行宣判,蒋某尗、赖某龙、蒋某兵等5名主犯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11年等不同刑期。
据悉,2007年7月份,接举报,金胜物流公司有贩运假烟的违法行为,漳州城区局领导高度重视,并立即展开部署,对物流公司的运输车辆进行严密监控。因狡猾的犯罪分子伪装严密,为不打草惊蛇,掌握充分的证据,城区局经过长达两个多月的跟踪蹲守,于07年9月2日夜间20时许,联合公安部门当场在岱山村金胜物流公司仓库和货车上查获假冒卷烟合计525.6件,经漳州市价格认证中心认定,案值人民币2724103元。
由于该案情节复杂、涉案金额巨大、人员众多,漳州市局、检察院、公安局通力协作,并组成专案组,历经7个多月的深入调查,该起案件终于水落石出。经查实,蒋某尗等案犯自2007年3月截止至2007年9月案发时共贩运假冒卷烟6万余件,涉案金额1.9亿余元。08年11月14日,漳州中级人民法院对该起案件作出了一审判决,涉假9名犯罪分子将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9·02”案件是漳州开展打击制售假烟工作多年以来,涉案金额最大的案件之一,它的成功告破,有力地打击制售假烟活动,维护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挽回了巨大的经济损失,有力地推动了漳州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