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烟草部门经常会组织员工到一些工作非常有成效的单位进行观摩学习,其主要目的就是把别人好的做法和经验带回来,用于指导和实践本单位的工作,这就是所谓的“取经”。
“取其精华,为我所有”,这是“取经”的根本宗旨。善于学习、运用别人好的做法,这种行为和态度固然是好的。但是我们不难看到,一些单位虽然的取到了“经”,但却没有“修成正果”,究其根源就是没有把取回来的“经”给“念”好。具体讲,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在取经时不够认真,不够深入,粗枝大叶,走马观花,只是学到了表面的东西,而没有掌握其内涵和实质。二是对取回的“真经”不能够进行深入研究和分析,要么“依葫芦画瓢”,要么不会与本单位的实际结合运用,导致“真经”作废,没有达到借鉴学习的效果。三是不够虚心,观摩学习后认为别人还不如自己,没有什么可取之处,所以回去后就根本不去想“取经”的事情,自己该怎么做还怎么做,白白浪费了“取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取好经”更需“念好经”,否则还不如不去“取经”。但时下这种外出“取经”的现象愈演愈烈,以前是一个人或两个人外出参观学习,现在却是一个部门或者一个单位全体出动,甚至有的单位还组织干部或职工到国外进行学习,似乎只有去的人多了、去的地方远了,才能取到“真经”;似乎只有外出学习才能提高干部职工的素质,只有外出参观学习才能促进单位发展。然而,我们经常会听到这样的说法:与其说是去参观学习,还不如说是借机公款旅游。这种说法也不是没有道理和根据的。一些单位在组织外出“取经”时,一去则是好几天,而其中真正用于“取经”的时间却没有几天,其余的时间都用在了游山玩水上面。等玩足了,游够了,取的“经”也给忘得差不多了,这样还怎么能够“念好经”呢?。依笔者之见,这种劳民伤财的“取经”不取也罢。
“取好经”更需“念好经”。一些单位外出“取经”后,不能够及时地坐下来进行进一步的研究和学习,不能认真地总结和剖析本单位存在的问题,不能够把外单位好的做法和经验融会贯通、为我所用。尤其是一些干部和职工,在外出“取经”后不能够积极主动向单位主要领导进行汇报,有的人问了才说,不问就不提这回事,根本没把“取经”的事当成正事。在这些人看来,“取经”也只是走一走过场,撵一撵形式。认为只要去了,“经”取不取也就无所谓,只要完成外出学习任务、能向领导交差就行。于是乎,人也去了,钱也花了,“经”也取了,但就是不“念”,或者说根本就不会“念”。
“取好经”更需“念好经”。笔者认为,要想把取回来的“经”念好,就应从四个方面来着手。一是严把“人”关。单位要真正把那些虚心好学、肯于钻研、求真务实、兢兢业业的干部职工作为“取经”的对象,通过“取经”,进一步提高这些人员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为单位的发展贡献力量。二是带着“问题”去学,也就是组织外出学习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实际,选出一个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命题,有针对性地学习,进而保证学习效果。三是把好“财”关,对于外出学习的人员数量、费用开支等严格控制,真正把钱用到刀刃上,用到脚踏实地的学习上,坚决杜绝以参观学习的名义外出旅游观光。四是加强外出学习人员的监督考核。“取经”回来后,单位应积极组织外出参观学习的人员坐下来谈一谈思想感受、谈一谈收获,同时也可采取知识测试、演讲比赛等方式,检验外出学习人员的“取经”效果,加深对所学到知识的掌握和理解,进而取其实质,吸其精髓,把好的做法和经验运用到本单位的工作中,推动各项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同时,单位应极大奖惩力度,对那些确实能够“取好经”且能够“念好经”的人员给予奖励,对那些花着费用、不干实事的“假和尚”应给予重罚。通过严明奖惩,增强外出“取经”人员的使命感和责任感,让他们在外出学习之前,明白为什么要去“取经”,取什么“经”,进而为下一步“念好经”奠定良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