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国家烟草专卖局“三项检查”工作重点抽查检查组向山东中烟反馈了“三项检查”重点抽查有关情况,对山东中烟“三项检查”工作给予充分肯定。
会上,国家局“三项检查”工作组组长代表检查组指出,11月5日至13日,国家局“三项检查”工作组对山东中烟工业公司分广告促销、物资采购、烟机零配件、工程投资项目四个小组深入公司本部及济南、青州卷烟厂开展重点抽查。通过检查,检查组认为,山东中烟开展“三项检查”工作以来,公司党组高度重视,组织严密,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一是贯彻上级精神及时,部署周密。二是细化工作环节,认真开展自查。三是认真对待问题,狠抓整改落实。四是修改完善制度,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在物资采购、广告促销、工程投资等方面发现的问题,他提出四点建议:一是认真总结,充分运用自查、复查和此次重点抽查成果,进一步加强企业严格规范长效机制建设。二是针对存在的不足,下决心搞好整改。三是在制度基本健全、程序基本完善的基础上,提高执行力,严格监管。四是加强同步监管,尤其加强事前、事中监管,使监管既扎实有效,又富有效率,并对整顿办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出了要求。
山东中烟工业公司党组书记、总经理赵华民代表山东中烟党组对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检查组严谨高效、深入扎实的工作作风表示敬佩,对检查发现企业生产经营存在问题表示感谢。检查组对山东中烟的检查建议,符合山东中烟的实际,对加强整改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赵华民表示,进一步统一思想,迅速传达落实检查组要求,深入持续开展整顿规范工作;继续坚持生产经营内部监督月报制度,形成日常监管机制;进一步加强各级整顿办机构建设,充实人员,形成上下工作网络,切实发挥作用;举一反三,在完善机制、优化业务流程上下功夫,并及时将整改情况负责任地向国家局党组报告。
山东中烟工业公司领导及办公室、物质采购中心、营销中心、生产安全部、整顿办等部门负责人听取了国家局“三项检查”重点抽查情况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