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卖管理
1、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烟草专卖行政执法职能,严厉打击制售假冒卷烟、烟贩子等违法活动,努力为两烟经营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2、严格遵循“依法行政、公正办案、文明执法”的原则,认真规范专卖执法行为,努力提高依法执政水平。
3、全面推行对卷烟零售客户的诚信等级管理,建立诚信、和谐的市场管理秩序。
4、切实规范行政许可行为,按照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及时为符合条件的卷烟零售客户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5、及时处理社会各界对两烟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的举报,对举报人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予以保密,经查属实,予以奖励。
6、专卖行政执法人员决不利用职务之便,对行政相对人进行“吃、拿、卡、要”。如有违反,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二、卷烟经营
1、组织好货源供应,落实货源公开制度,保障市场有效供给。
2、增强企业社会责任意识,科学合理投放低档卷烟,重点满足农村市场和消费阶层需求。
3、实施客户经理工作机制,确定专人分线路负责辖区客户服务工作。通过定期拜访,指导客户经营,积极为客户解决力所能及的问题。
4、严格按照客户订单送货,按时保质保量及时免费送货到户,决不扣留零售客户的卷烟。
5、加强卷烟销售网络建设,努力规范服务标准,妥善处理客户投诉,做到“文明服务、规范服务、增值服务”,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三、烟叶生产收购
1、完善投入机制,拓宽投入渠道,降低烟农种烟风险。
2、加强烟叶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烟区生产条件,建设烟农满意的“民心工程”。
3、抓好烟用生产物资的组织供应,确保落实烟农扶持政策。
4、加强对烟农的技术指导,提高烟农在病虫害综合防治、育苗、平衡施肥、大田管理、成熟采购、科学烘烤和烟叶分级等方面的技术水平,使烟农从科教兴烟中得到实惠。
5、正确执行国家等级质量标准,公平、公正定级,不压级、不压秤、不收人情烟、面子烟。
6、严格按照国家制定的烤烟收购价格、标准收购烟叶,及时拨付烟叶收购资金,不向烟农打白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