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烟叶 > 正文

    泰宁县政府出台六措施控制烟叶生产规模

    来源:泰宁县局  作者:张天明

        记者获悉,泰宁县委、县政府将烟叶“防过热”列入县政府2010年烟叶生产工作文件,并出台六项措施控制烟叶生产规模。其中,年度烟叶收购数量控制在计划内的乡(镇)烟叶税县乡比例由2:8提高到1.5:8.5。

        县政府首先要求加强形势与政策的宣传,要求把2010年度烟叶生产的形势与各项政策宣传到户;其次,对2010年烟叶收购计划扣减2009年丰产部分严格实行一对一顶抵,控制烟叶收购计划。同时,按计划严抓合同管理,按照“农户申请、资格审核、合同签订、合同公示、建立档案、录入微机、核实面积”的程序,组织好合同签订工作;调整烟叶生产扶持投入,重点对生产技术质量落实、专业化服务倾斜。

        县政府调整了县乡返税政策,据了解,年度烟叶收购数量控制在计划内的乡(镇)烟叶税县乡比例由2:8提高到1.5:8.5。政府还严格控制密集式烤房建设计划,坚决控制超计划烟农密集式烤房新建计划;签定烟农承诺书,烟农对烟叶收购计划、技术落实、烟叶生产质量安全进行承诺,如果违反了承诺,超出《2010年烟叶种植收购合同》约定数量的烟叶,烟草部门不予收购并取消本人下年度种烟计划。



    编辑: 柯晨丹 更新时间:2010-1-4 14:46:37

    【收藏本条新闻】 【打印本页】 【关闭】 【TOP】 【 订阅此栏目RSS

本站面向烟草业和成年烟民开放,含有烟草内容,如果您是18岁以下人士,敬请回避

主管: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  承办: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133号 总机:0591-87069999 邮编:35000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090018 闽ICP备06036078号-1 Copyright©2010-2016 福建烟草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