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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瓯市局首次实行烟基样品工程(图)

    来源:建瓯市局  作者:谢兴源

          记者近日获悉,建瓯市局首次对2009年度烟基工程的水渠和道路建设要求做20米的样品工程,待市、乡烟基办确认后方可继续施工。

          市局对不合格的样品工程坚决要求返工,例如存有水渠麻面过大、机械振捣不到位、伸缩缝未蘸沥青、未用标准件拉防滑条器造成道路拉毛等现象均要求返工。据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该措施的实施便于施工单位明确烟基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避免不必要的返工,造成人、财、物等大量的投入而加大工程成本。



      编辑: 柯晨丹 更新时间:2010-1-5 11:4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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