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晚上,浦城县局破获一起无证运输案,查获456.5件卷烟,案值逾300万。
根据情报,县局执法人员会同县公安部门,在国道205线福建省浦城县仙阳镇路段,从一辆由云霄开往江苏江阴,车牌为“陕AD21xx” 红色中型厢式货车上查获卷烟456.5件,其中“芙蓉王”164.4件、红“利群”107件、“黄果树”28.8件、“云烟”4.8件、“玉溪”15.6件、“白沙”43.2件、“贵烟”(红)46.8件、“南京”(红)75件、“红梅”(黄)33.5件,估计案值为3336240元。车主宋某红及驾驶员杨某荣现场无法提供运输上述卷烟的准运证及其它合法证明,已涉嫌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
经专卖人员现场初步鉴别,上述卷烟均属非法生产的卷烟(该县局已按规定将上述各品种卷烟抽样寄送福建省卷烟质量检测站进行检测)。目前,该案已移送公安机关作进一步侦处。据悉,该案是近10年来浦城县局查获的最大无证运输烟草专卖品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