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为贯彻落实《烟草专卖法》及《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修订精神及两高院的司法解释内容,贵州省局组织相关处室及全省各市(州、地)局专卖科长、法规科长进行了培训。
培训会上强调了新修订的专卖法律法规和“两高”司法解释对于巩固和完善国家烟草专卖制度的重要意义。要求烟草行业人员要正确理解和准确把握新修订的法律文件和司法解释的基本精神和重要意义,保证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行政,切实提高烟草专卖行政执法的水平和能力。
会上,省局法规、专卖处负责人对三个法律文件进行了解读,尤其是对新《规定》所涉及到的重点修改内容进行了详细阐释。此外,还就关于办理非法生产、销售烟草专卖品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结合实际进行了讲解。
根据安排,全省相关的培训贯彻工作将于4月30日前自上而下,由省到地区,由地区到县逐步分级完成。由于当前旱情仍在持续,为不影响当前烟叶抗旱保苗促生产工作,各市、州、地烟草专卖局领导班子成员在当地参加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