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 > 专卖 > 正文

    将乐县局修订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

    来源:将乐县局  作者:陈斌,罗建平

        近日,将乐县局修订了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定,并邀请县人大、县政府法制办、工商消委会等部门召开听证会。

        将乐县局为改变以往以间隔距离为主的零售点布局规划,充分适应当前经济发展的需求,此次修订的新规定在布局上突出以区域化布局设置卷烟零售点为核心,充分考虑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人口密度、交通状况、区域特征等因素,新增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予设置零售点等内容,更加体现人性化的管理。

        听证会上,县局局长林智慧向与会代表对原规定修订的原因、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等方面作了详细的说明,副局长刘峰对规定内容和法律依据进行了解释;应邀代表分别就关心的问题作了提问,答询人当场逐一给予解答;专家组代表结合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对规定中的法律术语、文字表述严谨性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与会代表对新规定所作的修订表示了充分的肯定。

        据了解,将乐县局下一阶段将通过三明日报、政府网、广播电视、宣传资料等媒体加大布局新规的宣传。

        县人大、县政府法制办、工商消委会、公安局、检察院、法院、卷烟零售户代表、消费者代表和烟草部门相关人员共计40余人出席了听证会。



    编辑: 柯晨丹 更新时间:2010-9-6 17:57:45

    【收藏本条新闻】 【打印本页】 【关闭】 【TOP】 【 订阅此栏目RSS

本站面向烟草业和成年烟民开放,含有烟草内容,如果您是18岁以下人士,敬请回避

主管:福建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办公室  承办:福建省海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北环中路133号 总机:0591-87069999 邮编:350003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闽B2-20090018 闽ICP备06036078号-1 Copyright©2010-2016 福建烟草网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