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首例涉烟案件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执行成功

近日,福州仓山区人民法院对被申请人刘新全作出行政裁决书,依法冻结其个人财产人民币7287.66元。这是福州烟草首例因拒不接受烟草处罚而被移交法院执行的涉烟行政案件。 福州城南局对今年逾期未接受处罚的6户持证户展开专项处理行动,首批选择了处罚金额较大、违法行为较严重、有暴力抗法倾向的台江区飞鸟食杂店、台江区刘新全食杂店及台江区光明桥便利店为处理对象,罚款…[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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